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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定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2020-08-22 09:59:05   地区:河北   浏览:0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暂不支持微信支付)。网页提示状态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日12:00。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0年9月9日9:00至9月10日23: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9:00至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特殊原因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考试结束必须到考点办公室照像备查,拒不照像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公文写作等。

  6、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请考生于10月9日以后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

  六、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9:00至11:30和13:30至17:00。地点:保定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等,东二环七一路口下车)。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职位一览表》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另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同其他资料一并交资格复审人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不能或不能真实提供者,取消后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