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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夏季南通如皋市学校招聘教职工公告
2020-08-19 22:47:50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人员,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6:00)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应聘岗位代码为013-016岗位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聘用后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另行择业。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2日—8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涟水县教育体育局。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涟水县政府网(http://www.lianshui.gov.cn/),下载并填写《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9)应聘岗位代码为017-049岗位的视同应届毕业生人员,须现场签署承诺书(见附件6)。

  其中2018年、2019年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2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