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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太原师范学院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2020-08-17 17:00:44   地区:山西   浏览:0

  (四)体检、考察

  1.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协议书、党员证明材料、个人自荐材料、主要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通过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2.体检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太原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tynu.edu.cn/

  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tynu.edu.cn/

  招聘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351-288622818734189737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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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太原师范学院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