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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焦作市山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6人)
2020-08-14 22:04:30   地区:河南   浏览:0

  被考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它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报考岗位相应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招聘工作全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及信息发布

  (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q.gov.cn)作为此次公开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

  (二)本简章所表示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

  (三)本简章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审批手续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焦作市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0391—2111516

  监督举报电话:0391—3555076

  疫情防控电话:0391—355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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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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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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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