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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2020-08-14 09:43:54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烟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经济学校)、烟台艺术学校、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等各附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咨询电话:

  烟台市教育局:0535-2101861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535-3460861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0535-6209838

  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0535-6699210

  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0535-6244653

  烟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经济学校):0535-6862201

  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0535-6202807、18853598366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0535-2910277、2910278

  烟台工贸学校:0535-4611823、13553119985

  烟台市市级机关幼儿园:0535-2101928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烟台一手通”APP可以到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烟台一手通”或访问二维码下载安装。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杨老师:18363816318;鞠老师:18106385850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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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岗位需求表

  2.“双一流”院校名单

  3.同意报考证明信

  4.考生健康承诺书

  5.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烟台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