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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山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0-08-03 10:46:17   地区:云南   浏览:0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为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第一中学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保山第一中学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保山第一中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条件的人员,在正式聘用后可享受《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月工作补贴、住房保障等待遇。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需进行健康排查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2.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3.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4.“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6.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进入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按照指引分批进入考场。

  2.面试期间,进入学校的面试人员,不得在现场活动封锁区域以外的地方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