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
(5)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3、准考证发放事项
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州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州市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扬州市第一中学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州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8月3日12:00;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州市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8月3日16: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扬州市第一中学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扬州市第一中学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
(二)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会同扬州市第一中学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区。面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5日在扬州教育网(http://jyj.yangzhou.gov.cn/)、扬州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yzsyz.cn/)等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对于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2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需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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