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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顺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贵州)
2020-07-22 23:02:10   地区:贵州   浏览:0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近三年科研成果扫描件;

  5.安顺市外在职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经初审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招聘办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安顺市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需持所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及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考试

  考试分为试讲和答辩,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总成绩

  根据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同时试讲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未折算的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考生试讲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试讲、答辩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有《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