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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治市潞州区引进优秀专技人才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7-18 23:44:45   地区:山西   浏览:0

  4.考察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主要采取走访了解、谈话了解、征求意见、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

  5.公示

  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潞州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被引进人员不按时提交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引进人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在取得教师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转入主岗服务,如在本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其中:教育系统88名,医疗卫生系统30名。具体的岗位名额详见《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技能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教育系列岗位考生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5.报考医疗卫生系统岗位考生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6.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岗位数按“岗位/2”分别设男性岗位和女性岗位,分别择优聘用;

  7.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2020】30号)文件要求,招聘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长治市直及各县区在编人员均不得报考;

  9.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未毕业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1)招聘公告发布:在长治市潞州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luzhouqu.gov.cn/)和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rsj.changzhi.gov.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

  (2)招聘信息查询:本次招考的相关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和政审、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以上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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