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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宁市咸安区招聘普通高中、城区义务教育教师公告
2020-07-10 21:59:37   地区:湖北   浏览:0

  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报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3:1(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即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1)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政治等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方式为用普通话说课,课题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2)音乐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心理健康学科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测试内容临时确定,时间10分钟以内。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城区义务教育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高中考试如遇总成绩并列,按以下优先顺序入围体检考核环节:2020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学历高优先;“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专业优先。

  城区义务教育岗位如遇总成绩并列,按以下优先顺序入围体检考核环节:面试成绩优先,师范专业优先。

  (四)体格检查与考察

  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

  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五)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城区义务教育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区编办、区人社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及工资等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理完毕上岗后,再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