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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崇左市大新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07-10 10:51:35   地区:广西   浏览:0

  4.考核与聘用。大新县引进优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

  采用商调档案审查、向原用人单位、村(社区)居委会、毕业院校等单位了解考生表现情况,同时向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了解违法违纪情况。对各方面表现良好,且无违法违纪行为考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由县委人才办派出考核小组对引进人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新聘用人才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终止聘用合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考察合格,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报请县委和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可办理招聘入编手续(凡入编者不享受人才专项补贴),如本人意愿不入编者,实行编外聘用,享受引进人才各项福利待遇;本科生、专科生实行编外聘用,其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户口、党团关系及计划生育等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编外聘用人员可参加县里组织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按照有关政策,择优录取。

  四、管理及待遇

  (一)实行优秀紧缺人才年度考核制度

  1.入编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2.通过编外聘用制度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其在聘用期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特别是能力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或不评定等次的实行解聘,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3.通过编外聘用制度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享受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在编同类人员进行岗位设置,按相应的比例设定岗位。因编外聘用合同产生争议的,主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

  (二)享受的待遇

  1.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紧缺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参照现行同类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2.引进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的紧缺人才,除参照现行同类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引进人才专项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①是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紧缺人才。每人每月补贴6500元。

  ②是曾在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社会机构、科研机构、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良好社会声誉的高层次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才;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紧缺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500元。

  ③是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人才。每人每月补贴3500元。

  ④是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且所学专业为我县紧缺专业。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

  ⑤是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且所学专业为我县急需紧缺专业。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⑥是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为我县特别急需紧缺专业。或未列入上述人才类别,但在某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应用型的,能够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专门人才。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3.引进到县直各医院的人才,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不低于我县引进人才政策规定待遇的前提下,实现更加优厚的待遇。

  4.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其配偶按有关政策安排工作,子女安排到当地学校就读。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大新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771—3627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