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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绍兴市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0-07-09 08:32:24   地区:浙江   浏览:0

  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入学证明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4.考试

  时间、地点、计分办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考试方式: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因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考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加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加试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5.体检和考察

  时间: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分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3.非2020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4.护理、妇保科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1年内取得。聘用后1年内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6.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

  7.招聘公告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公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卫健局0575-86023375

  县人社局0575-86235558

  本次招聘由驻新昌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