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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07-07 21:54:5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4、服务期内因工作需要可在本市内调动工作岗位,但不能调出市外。不得报考公务员、其它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以及脱产学习。

  5、所有拟引进人才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四、取消资格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人才引进资格:

  (一)用人单位或拟引进人才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二)拟引进人才有违法违纪情形的;

  (三)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他违反政策法律法规情形的。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政策解释、业务指导、推动落实等工作。引进人才工作期间,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才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四)咨询电话:0482-8299687

  (五)监督举报电话:0482-829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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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乌兰浩特市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2020年乌兰浩特市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