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9065岗位按专业笔试成绩占30%、专业面试成绩占70%;9066、9067、9068、9069岗位按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各占30%、面试成绩占40%;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8、2019年毕业未就业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递补
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第七点“总成绩计算方法”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方式进行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一、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招聘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ixing.gov.cn/rsj)上公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0-87985125。
监督举报电话,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十三、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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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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