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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1人)
2020-07-07 21:57:44   地区:江苏   浏览:0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915。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050246,68751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050246;

  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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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苏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020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