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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1人)
2020-07-07 21:57:44   地区:江苏   浏览:0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及写作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请实时关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