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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聘公告
2020-07-07 22:03:09   地区:贵州   浏览:0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国外/港澳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7)应聘军事教员和政治辅导员岗位者,须提供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经历的证件。

  (8)应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9)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备注栏中的要求提供。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及格分为60分,面试及格及以上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

    (1)专职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

    (2)军事教员和政治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为军事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3)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4.面试采取现场打分方式,现场公布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职教师岗位试讲6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军事教员和政治辅导员岗位军事技能测试6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7.面试成绩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公布。

  8.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2.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