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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0-07-06 22:01:15   地区:湖北   浏览:0

  2.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及备案

  考察结束,拟聘人员将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经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将拟聘人员情况及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引才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四、其它

  1.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3.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468113

  举报电话:0717-646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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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及岗位表.docx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