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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75人)
2020-07-05 20:31:17   地区:江西   浏览:0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削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削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岗位计划表写明科目成绩比例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计算总成绩)。

  不面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岗位体检拟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五)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人社部门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