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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招聘控制总量内人员公告
2020-07-05 20:40:19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统一公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持《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

  (1)《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允许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资格审查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

  联系电话:5600169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六、面试

  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辅导员岗位采取答辩、主题班会设计的方式进行(其中答辩占50%,主题班会设计占50%);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主要从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操作技能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