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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市泗阳县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2020-07-03 23:24:29   地区:江苏   浏览:0

  4.择业期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的人员,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

  5.服务期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泗阳县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

  6.教师资格证规定。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毕业生(含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人员)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5-29号岗位聘用人员应当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其他人员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均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7.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8.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除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0833037、80833038。

  监督电话:0527—80833018(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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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泗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2020年江苏省考试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4:任教情况证明.doc

  5:2020年泗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泗阳县教育局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