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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韶关市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人)
2020-07-01 16:07:59   地区:广东   浏览:0

  十一、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应聘人员需按规定在2021年12月31前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2268392。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2257368),新丰县教育局(0751-2256005)。

  点击下载>>>

  2020年新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0年新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doc

  考生承诺书.doc

  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工作证明.doc

  “粤省事”粤康码使用手册.docx

  健康调查登记表.xls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丰县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