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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韶关市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人)
2020-07-01 16:07:59   地区:广东   浏览:0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即2017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16日期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符合岗位要求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需在报名表的“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栏中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考核结果。

  7.“限在新丰县工作满一年及以上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指具有(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16日)在新丰县各镇及以下(不含县城、丰城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服务满一年但服务期未结束的“三支一扶”人员只需提供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针对本人实际工作单位是在镇村一级,但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及社保缴费单位是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除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外,还需提交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及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均需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考生需诚信报考,违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录到诚信档案”。工作证明模板详见附件6。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具体请考生多加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资格条件审查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及“面试+试教”两种形式进行。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

  综合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因受疫情影响,时间待定。请考生多加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待定。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请考生自行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2张(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及材料;

  5.“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承诺书。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选名单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报考“面试+试教”岗位的,符合资格审核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选名单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试教,面试、试教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