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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0-06-30 21:47:43   地区:江西   浏览:0

  (4)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0年7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提供硕士研究生的报到证原件扫描件。

  (5)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6)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电子版(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或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

  (四)体检

  对入闱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市人社局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入闱考察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缺额的,均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须3周年以上。受聘人员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

  2020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或在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0797-86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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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docx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人员报名表.docx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人员信息表.docx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