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洛阳市汝阳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
2020-06-28 22:57:52   地区:河南   浏览:0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引进人数1:1.5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需签定《汝阳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服务协议书》。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跟进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由县委编制、人社、财政、社保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

  所有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不能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引进研究生人才使用县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表现突出、绩效明显、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二)引进研究生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后,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特殊奖励”,同时享受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补贴可达12万元,博士研究生补贴可达17万元)。

  (三)引进研究生可纳入县拔尖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在汝服务期满的研究生,可以参与县拔尖人才评选,按程序评选入围的,每年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

  (四)实行“一卡通”服务。县委人才办为引进的研究生制作发放“研究生人才一卡通”,提供以下便利服务:①持卡可免费游览县内景点;②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③持卡在县属公立医院就医免收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挂号费;④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⑤持卡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学习;⑥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五)配偶愿意一同来汝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由县政府负责安排公益性岗位。

  (六)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研究生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七)若引进研究生带有科研项目或技术专利落户汝阳的,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其兴业发展。

  六、管理措施

  引进研究生人才在汝阳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内,引进研究生人才不得申请调离本县,若擅自离开视为单方解约,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

  七、信息发布

  汝阳县人民政府网、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379—682589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八、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中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由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杨志斌(汝阳县司法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