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林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4)。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2-6166529(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72-6166885(工作时间)
1、2020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3、2020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2020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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