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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酒泉市金塔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名)
2020-06-24 23:03:54   地区:甘肃   浏览:0

  2.对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对本次公开招聘中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被聘用人员负责。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酒泉市人社局牵头,金塔县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塔县人社局。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1日至7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期间,登录金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jtxzf.gov.cn/rsksxt/site/login.html(请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登录)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咨询: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7-4420501135190796611889329882115193771833(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信息填写说明和报名系统内各类信息提示,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报名须填写及提交的材料:

  (1)《酒泉市金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公开招聘岗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位证,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

  (4)报考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要求岗位的,已经取得相关证件的,须提供相应证件。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6)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8)报名系统带*号的选项必须填写,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面试资格复审前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不含节假日和休息时间)。

  5.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由考生扫描缴费二维码交费。因网络报名,对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易判断,考生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因考务费由省财政统一收取,缴费成功后退费手续繁杂,因此,此次考试报名成功后原则上不受理考务费退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