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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扎赉特旗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06-23 10:13:2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电子版《扎赉特旗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完成后打印一式二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引进人才岗位工作经历相关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应聘具有扎赉特旗(兴安盟)户籍的岗位,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扎赉特旗(兴安盟)户籍或高考时为扎赉特旗(兴安盟)户籍,高考时为扎赉特旗(兴安盟)户籍提供证明材料。

  (7)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在公示确定上岗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籍档案,否则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8)提交各项材料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后提交材料均无效。

  5.资格初审时应聘人员应具备《计划表》(附件1)所要求的相关条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6.资格初审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初审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初审时递交工作人员,作为后续书面审查的依据;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书面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通过书面审查方式进行,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书面审查组,根据引进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逐项内容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扎赉特旗政府网(http://www.zltq.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评估通知单》。

  (三)评估

  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评估方案,组建“引进人才专家评估组”进行评估。

  教育、卫生类评估工作,由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评估方案、组建专家组分类进行评估。其他类评估工作,由分管人社系统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评估方案、组建专家组进行评估。

  评估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扎赉特旗政府网另行公布。引进人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现场评估的视为自动弃权。引进人才计划内末位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由评估组启用备用命题,当场组织总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再次评估后,确定名次。

  评估公示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人事(学籍)档案。

  (四)体检

  1.体检工作分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在指定医院进行。教育、卫生类由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