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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0-06-19 09:55:19   地区:福建   浏览:0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3.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泉州市第七中学网站(www.qzqz.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和鲤城区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七中网站(http://www.qzqz.cn)。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

  (四)对考生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区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390240,22355353。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鲤城区教育局、泉州市第七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50608031180595-2237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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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