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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海拉尔区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0-06-18 22:26:0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送海拉尔区市人社局。应聘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要求

  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因及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予递补。试用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于20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反映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区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以及在聘用通知下发前参加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考试被录取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继续就读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监督

  (一)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各环节由相关部门人员实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将对报考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一)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为做好报名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遵守海拉尔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场报名、现场审核、岗位调剂、领取准考证、笔试等环节,请考生合理安排陪同人员,避免人员聚集。

  (四)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海拉尔区卫健委办公室0470-811665518147082916(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8116623(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本《简章》由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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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x

  2020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