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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06-18 13:06:51   地区:湖南   浏览: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2020年7月11日(面试前一天)8:00-12:00、14:30-17:30进行;地点: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张沅路原3028厂)。

  资格审查需本人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同时提交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两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天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7月12日,面试地点设在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详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重点测试专业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试教,主要测试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立70分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即面试成绩≥70分的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当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的方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体检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外,另需增加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体检在2020年7月13日(面试后一天)进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聘用

  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在引进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经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报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须在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服务5年以上。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获得聘用资格的,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的,不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获得聘用资格的,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上岗、再考证”,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