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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307名公务员公告
2020-06-13 13:35: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西藏 浏览次数:0

3.报考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职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在下载准考证、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各地市咨询电话解决。

(六)报名费

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3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30—17:00 申论

考生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划定进入面试人员分数线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总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2.按照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考录职位分别划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各招考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分数线。

(三)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不累计加分。

2.对被评为2019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1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6月23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被评为2019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大学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到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69927)。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七、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

1.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达到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含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由各地市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工作安排,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将资格复审结果计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从本次考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

八、体检、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职位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成绩)/3×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