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梅州梅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7人)
2020-06-13 13:18: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报考综合类的提交到梅县区民政和人社局四楼工资与事业单位管理股由工作人员统一审核;报考教育类的提交到梅县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由教育局工作人员统一审核;报考卫生类的提交到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县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由卫健局工作人员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复审过关者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dmx.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考教育类的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报考综合类和卫生类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复印件无效。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一样,则由招聘单位进行综合测试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招聘教师体检标准2013)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dm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589056;

  4.本公告由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梅县区民政和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589056。附件2中各招聘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梅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589650。附件3中各招聘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梅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58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