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70名)
2020-06-13 13:21:2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单位招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负责制定、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依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70元/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上年度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事宜。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xamrsks@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本次考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教师岗位除外)

  在一个招聘单位内部蒙汉兼通岗位、项目岗位中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可将空余招聘岗位横向调整到一般岗位上。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五)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50分。教师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单独命题,详情见各自招聘简章。命题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入闱命题管理暂行办法》入闱命制。双方须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1.5

  4.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民族加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阿尔山市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视情况进一步适当下调,下调幅度最大不超过25%。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