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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人)
2020-06-13 13:28:03   地区:江苏   浏览:0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区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照片上传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连云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2020年6月22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2020年6月23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4日每天的09:0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4日每天的09:00-16:00(节假日休息)。

  6.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4日18: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区纪委监委:0518-82237606

  连云区委办公室:0518-82310361

  连云区财政局:0518-82313367

  连云区政府办:0518-82310371

  连云区农业农村局:0518-80625688

  连云区科学技术局:0518-82237919

  连云区委组织部:0518-82314099

  连云区经济发展局:0518-82310327

  连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18-80202153

  连云区商务局:18861353566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188083

  连云区人才服务中心(上合物流园):0518-81766633

  连云区司法局:0518-82315164

  连云区板桥街道办事处:15861203506

  连云区连云街道办事处:0518-82331069

  连云区前三岛乡人民政府:17751856182

  连云区连岛街道办事处:18550694503

  连云区墟沟街道办事处:0518-86089812

  连云区云山街道办事处:13511568489

  连云区宿城街道办事处:0518-82201138

  连云区高公岛街道办事处:18260620514

  考务技术咨询:0518-81888083(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区人民政府(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B区102室(连云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1888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