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时限要求:拟选聘人员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到2020年8月30日前办结调动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须延长的,应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办结调动手续的,该调动事项原则上作废。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选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渝北区最低服务满5年以上,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同时,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选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选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67813597、67803904;
面试考务、体检等环节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3-67806609、023-67825273。
其他事宜请咨询附件各单位联系电话。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点击下载>>>
- 2025上半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公告(第二批)
- 2025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5人公告(第二批)
- 2025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 2025重庆涪陵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9人公告
- 2025重庆永川区永荣镇村(社区)专职干部本土人才后备干部入库招录20人公告
- 2025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考核招聘36人公告
- 2025重庆大学工业母机创新研究院高薪诚聘科研博士后公告
- 2025重庆长江师范学院考核招聘58人公告
- 2025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公告
- 2025重庆涪陵区“才聚涪州引雁回巢”引才专项活动 招聘154人公告(第二批)
- 2025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3人公告
- 2025重庆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助理招聘13人公告
- 2025上半年重庆社会科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7人公告
- 2025重庆永川区板桥镇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