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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永州市江永县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公告
2020-06-11 20:54:09   地区:湖南   浏览:0

  3、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者,取消录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先进行笔试,再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未超过1:3(含1:3)的直接进行面试。此次招聘原则上应聘人数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试分为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报名人数未超过1:3(含1:3)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考试公告及准考证。

  ③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2、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②确定面试人选: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50分以上(含50分)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五天告知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考试公告及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报名人数未超过1:3(含1:3)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总成绩10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报名人数未超过1:3的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面试人数低于1:3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总成绩10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由江永县委组织部、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2、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3〕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