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公示
对参加专业测试1、2报考人员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六安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0901051、0901052、0901053岗位,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政策咨询:0564-3376209、3376108
监督电话:0564-337065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0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岗位表la.xls
3.关于同意XX2020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la.docx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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