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重点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黄山市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及相关手续。
需要选岗的,先选岗后聘用。对因怀孕需要暂缓推迟部分项目体检的人员,报考按成绩选岗岗位的,不参加该岗位选岗,待体检、考察、公示完成后,再参加该招聘岗位空缺岗位的选岗。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县分管领导及组织、人社部门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黟县人社局)。
1、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将陆续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重点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查阅。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4、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9-5528117(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9197(市人事考试中心)
- 2025年宿州市驻法院调解员招聘公告
- 2025年宣城市绩溪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和“政聘企用”人才公告
- 2025年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3人公告
- 2025年合肥市包河经开区公开招聘25名综合治理辅助人员
- 2025年芜湖弋江区民兵教练员招聘5人公告
- 2025年黄山祁门县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招聘3人公告
- 2025年宣城市泾县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 2025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就业见习人员招募5人公告
- 2025安徽芜湖弋江区民兵教练员招聘5人公告
- 2025年芜湖经开区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18人公告
- 2025年池州东至县洋湖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消防人员公告
- 2025安徽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177人公告
- 2025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博士)7人公告
- 2025芜湖市经开区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