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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阜阳市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第二批 25人)
2020-06-11 11:00:13   地区:安徽   浏览:0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颍东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颍东区政府网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8-2317850(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

  0558-2312512(区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8-2318321(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58-2319978(区人社局监督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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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阜阳市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xls

  2020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考试大纲.pdf

  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