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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医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26 20:39: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直接考核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原件提交招考单位审核。资格审查地点、时间、通过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主要以面谈形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成果进行学术评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直接考核成绩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5-2380474(湖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45-2381430(湖南医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湖南医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医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湖南医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4/t20240426_33287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