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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公告
2020-05-26 10:30:32   地区:湖南   浏览:0

  (4)报名时间:6月3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面试:各招聘学校在资格审查时通过审查资料和面对面交谈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2)说课: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说课主要评判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说课时间为5-10分钟,内容由应聘者在备考课题中随机抽取1个课题,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说课总分100分,75分为合格分数线,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地点:株洲市二中初中部校区。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确定签约对象: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说课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并与招聘学校签约(请应聘者准备好三方就业协议)。签约成功者入围体检和考察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示。

  (二)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

  1.招聘对象: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博士生。

  2.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⑤其他各类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⑥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2)报名方式:到招聘学校现场报名(联系人详见附件5)。

  (3)报名时间:6月3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5.考核:此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成立考核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成绩。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核结果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示。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向社会其他人员公开招聘

  1.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2020届毕业生和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无须提供)。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⑥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