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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0-05-25 21:15:01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审核,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职位条件并对所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待定,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gzass.gd.cn)的公告。逾期不打印准考证以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职位代码为1-2、1-3的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拟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签名的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②2020年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2.面试名单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面试安排

  (1)面试构成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别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每次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再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没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

  (2)综合成绩

  需笔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70%。

  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综合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确定。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低的顺序,以及同一类岗位拟体检人数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