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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市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8名)
2020-05-24 08:18:13   地区:江苏   浏览:0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城区委组织部、宿城区委编办、宿城区人社局等招聘主管部门共同发布。

  (二)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择业期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18岁以上指2002年6月2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择业期规定。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4、服务期规定。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建立新聘用人员服务期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

  5、其他事项。除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就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398(宿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826(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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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2020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宿城区事业单位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