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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青羊区面向社会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2020-05-23 21:54:32   地区:四川   浏览:0

  2.应聘人员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原件校验需提交如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1份。

  (3)《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同学科(学段可就高不就低)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系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情况说明(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说明。

  (6)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相关工作经历及其他印证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同意报考证明》1份。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名称,身份类别,现任职务层次或聘用岗位等级,任职历年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必要信息。

  (8)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同意报考证明。

  (9)如系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个人承诺书等。

  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提交原件校验材料时务必看清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材料具体要求以公告为准。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人员,每个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递补两次之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局在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执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人员应聘,要求提交与单位办理的辞职、辞聘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