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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株洲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0-05-20 21:07:44   地区:湖南   浏览:0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能按时毕业且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中心至少服务五年。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株洲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株洲市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科0731-28682112

  监督电话:

  株洲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0731-28680643

  株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731-28681082

  本公告由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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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计划.doc

  株洲、动力谷、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简介.docx

  株洲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动力谷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