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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2020-05-19 16:40:23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笔试,第二阶段是面试。考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以公告通知时间为准。

  (一)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告。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面试人选个人放弃,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递补。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告。公告无异议的,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试通知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告。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含)以上为良好,未达到良好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辅导员(岗位代码为A01、A02)岗位的面试由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组成,面试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未同时达到良好(70分)及以上者,不予录用。辅导员岗位在面试前进行职业倾向测试。职业倾向测试仅作参考,不计入成绩。不参加职业倾向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2.教学人员(岗位代码为A03)的面试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组成,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未同时达到良好(70分)及以上者,不予录用。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人选的确定

  在成绩达到招聘要求者中,根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辅导员按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教学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八、体检

  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九、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拟聘人选确定及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提交齐备的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