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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简章
2020-05-14 21:32:3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四、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发布信息: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www.nmgsyy.cn/)招聘专栏(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信息。

  (二)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进行报名,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审核后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8:00—12:00

  第二步: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后,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13日8:00-17:00。

  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考费为7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3日8:00-20:00。

  2020年毕业的应届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2019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以上四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

  符合退费条件人员准备《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报名网站打印),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

  退费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及要求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对于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1开考。

  笔试时间: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发布,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答题选用汉语一种文字,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2、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准考证在资格复审完后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打印。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