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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自治区党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4-25 21:58:23   地区:新疆   浏览:0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北京时间18:00时。

  (二)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箱报名。

  (三)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党委党校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报考者可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http://www.xjdx.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及报考志愿。报名表中的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并保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参加资格审查的通知。

  (四)考生在报名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提交至电子邮箱zzrsc2658445@163.com。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并打包:

  1.《自治区党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扫描件;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附件2、附件3。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991-2658445。

  七、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应聘者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

  2.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初试方式根据资格审查进度再行确定并公告,在自治区党委党校官网上公布。

  3.初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初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4.初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且经资格审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和专家考核,试讲题目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自行准备30分钟课程,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根据试讲题目和考生专业由专家组现场考核,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与专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与专家考核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围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