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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襄阳市保康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04-23 21:32:57   地区:湖北   浏览:0

  1.公示。考生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保康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择优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同时被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优惠政策

  根据湖北省人社厅鄂人社函〔2017〕837号批复以及《保康县人才管理暂行办法》(保人才组发〔2014〕1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协议,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以外的其它单位招考或调动(省市明确要求的除外)。五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人才优惠政策:

  (一)工资待遇。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二)安家补助。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2万元安家补助,分期支付。

  (三)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每月4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全日制普通一本本科生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

  (四)住房安排。博士、硕士研究生由县人才公寓提供一套50平方米、本科生两人合住一套不低于50平方米公租房供过渡期使用,用人单位有空余住房的优先予以安排。

  (五)岗位聘用。对本次专项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

  (六)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采取调动的方式为其解决工作问题;其子女入学、落户分别由教育、公安等部门解决。

  (七)其他待遇。此次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允许在本县范围内调动、提拔、重用。

  六、联系人及电话

  县委组织部:0710--5816977

  联系人:雷钏:19908677581

  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0710—5990023

  联系人:13972295803

  13972078679

  1390867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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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襄阳市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基本情况简介.doc

  2020年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保康县委组织部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2日